马新民副司长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参赞,兼任亚洲国际法学会副会长(2015-2017年)和中国海洋法学会副会长,是联合国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和可持续利用(BBNJ)国际协定预委会主席团成员(2016-2017年),在国际公法、海洋法等领域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造诣。马副司长结合其自身参与国际海洋法相关实践的经验与研究心得,从海洋治理理念的新变化、海洋法实施的新发展、海洋立法的新议程与海洋司法的新动向等四方面对当前海洋法的最新发展进行了系统性讲解。
马副司长指出,在理念方面,当代海洋秩序深受“可持续发展、预警性原则和生态系统方法”等三种理念的影响;在海洋法实施方面,强调应当重视海洋法的传统实施机制和公海、索马里海盗等热点问题;在海洋法立法方面,当前的新议程以限制海底自由活动和保护海洋环境为主,包括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北极及南极海洋保护区等问题;在海洋法司法方面,结合当前主要海洋争端解决机构法律解释的倾向性问题,指出国际法学者和学生在研究学习中,应当清楚认识到国际法的国家政策和国家利益属性,始终坚持为国家政策和国家利益服务的价值观。
据悉,“陈安国际法学讲座教授”是由厦门大学陈安国际法学发展基金会资助设立的长期性学术项目,宗旨是“弘扬陈安教授开拓创新、严谨治学、乐育英才、知识报国的高尚精神,创设开放性、常设性的学术交流平台,支持海内外中青年国际法学者、专家前来厦门大学开展教学、研究和交流活动,培养优秀国际法人才,促进中国国际法学事业的发展。”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01296号